公文写作的正确顺序
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?
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?
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:
1.要保证公文内容在政治上的正确性。
2.要实事要是,在业务上符合客观规律。
3.在文字表达上准确、鲜明、生动、符合语法与逻辑。
4.公文起草要符合统一规定的体式和程序。
5.要注意选用书写的载体材料与字迹材料。
(体式:公文文体、结构、附加标记和文件格式。)
(程序:交拟、起草、审核、签发、印制、发出)
(尽量使用毛笔和钢笔,不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;使用墨汁、蓝黑墨水和碳素墨水,不使用纯蓝、红色墨水。)
公文发文机关排序?
一、在对上级机关或者平行机关行为时,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一个主送机关,比如主送机关:朝阳区区委。
二、对下级机关行文时,要按照党、政、军、群的顺序排列。比如地级市市委办公室下级行为:各县(市、区)党委,市委各科室、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、各人民团体党组。
三、特殊情形
公告、通告、纪要、决议、命令无需有主送机关
公文写作成文日期怎么空格?
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对正文日期的右空格数有规定,未提及左空格数。根据公文盖章的不同,正文日期的右空格数也不相同。
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的规定:
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,印章用红色,不得出现空白印章。
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,在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,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,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,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,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,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。
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时,在正文(或附件说明)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,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,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。在签发人签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。
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》中成文日期的相关规定:
1、成文日期中的数字:用阿拉伯数字将年、月、日标全,年份应标全称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1)。
2、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、成文日期时,可以采取调整行距、字距的措施解决。3、如有附注,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。
4、加盖印章的公文联合行文时,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,并将印章一一对应、端正、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,最后一个印章端正、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