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写作上级对下级工作指导 上级给下级提要求用什么公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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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写作上级对下级工作指导

上级给下级提要求用什么公文?

上级给下级提要求用什么公文?

上级给下级提要求,可以结合内容用以下文体。
一是下发通知。
如关于做好某某工作的通知。
二是下发决定。如关于进一步做好某某工作的决定。
三是下发意见。
如关于一加强某某工作的指导意见。
四是下发通报。常常以反面案例为教训,提出有关工作要求。

下级机关可以给上级机关办公室发文吗?是发函还是不可以?请专业的答?

对外发文,主送单位是某个上级或下级机关,而不是某个机关的科室。除非是机关内部发文。所以,我认为正常情况下,正式公文,不存在下级机关给上级机关办公室发文的事例。

下级机关向上级请求指示所用公文?

必须使用上行公文,也就是请示报告这种公文种类,它是下级机关向主管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做出指示,给予答复、审核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,它要求行文者详细、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、明确提出本单位或个人对请求指示事项的意见供上级参考、具体提出对上级的要求等等。回答完毕。

哪些情况下下级应向上级请示?

下级向上级请示:
第一,大项目的工作进度,需要定期及时汇报。
第二,项目进度中出现任何个人无法处理的问题和麻烦,也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。
第三,如果项目进行中出现人员受伤等问题,更得第一时间进行及时准确的汇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。
第四,用钱方面,比如请客户吃饭等问题的费用,也要及时汇报。大家都出来工作的,都是为了钱,所以用钱问题必须要汇报。
其他的问题,按实际情况和公司具体的制度和法规进行汇报。

公文处理程序的收文管理?

第三十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,包括签收、登记、审核、拟办、承办、催办等程序。
第三十一条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,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。审核的重点是: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;是否符合行文规则;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;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、会签;文种使用、公文格式是否规范。
第三十二条经审核,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,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,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。紧急公文,应当明确办理时限。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,经办公厅(室)负责人批准后,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。
第三十三条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,不得延误、推诿。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,确有困难的,应当及时予以说明。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,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。
第三十四条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,由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,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。
第三十五条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,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;如有分歧,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,如仍不能取得一致,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。
第三十六条审批公文时,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,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、姓名和审批日期,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;没有请示事项的,圈阅表示已阅知。
第三十七条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,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,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,重要公文重点催办,一般公文定期催办。